直播主播入驻协议

发布时间:2021-05-08 15:32:30

直播主播入驻协议

 

导言

本直播主播入驻协议(以下称“本协议”)由您与北京燃旅传媒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称“公司”或“本公司”)签订。为更好地向您提供服务,请您务必在使用本公司提供的直播及相关服务前,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协议的全部内容,特别是涉及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权利许可和信息使用的条款、同意开通和使用特殊单项服务的条款、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条款等。其中,免除或者限制责任条款等重要内容将以加粗形式提示您注意,您应重点阅读。

 

若您使用本公司提供的直播及相关服务,则视为您已充分理解本协议并承诺作为本协议的一方当事人接受本协议的约束;在您阅读本协议的过程中,如您不同意本协议或其中任何条款的约定,您应立即停止使用本公司提供的直播及相关服务。

 

若您是未成年人,请您在监护人的陪同及指导下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协议,并委托您的监护人或在监护人的明示同意下进行相关操作,否则不得使用公司提供的直播及相关服务。

本协议所称"平台"是指 “燃旅”、客户端(包含应用程序、供第三方网站和应用程序使用的软件开发工具包(SDK)、应用程序编程接口(API)及其他现有或未来可能出现之产品形式如小程序等,以下合称“平台”,分开指代时称“各平台”、或“燃旅视频”。基于业务开展需要及运营规划安排,公司可能适时更新前述网站及客户端(包括但不限于对前述网站、客户端进行增减或对其名称、域名进行变更),您知悉并同意,前述网站及客户端在更新后同样适用本协议项下的约定,公司无需另行单独通知您或事先征得您同意。

 

1.直播功能开通

1.1您根据公司注册要求及规则入驻平台并成为直播主播,方可使用平台提供的相关服务开展包括但不限于在线游戏解说、游戏技巧展示、唱歌跳舞或其他才艺展示等音视频内容的直播活动(以下简称"网络直播活动")同时,平台为用户提供直播过程中与主播连线的功能,在此情况下,连线用户亦应当适用本协议内相关约定

 

1.2 您应充分了解并遵守平台之各项规则及要求(包括平台已发布及可能未来不时发布的对用户的各项管理规则及要求等,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以及用户服务协议、隐私政策、社区自律公约、直播行为规范、充值协议、费用结算协议、主播入会须知、主播退会须知、燃旅购物车商品分享社区规范、燃旅视频平台禁止分享商品目录、直播平台商品分享社区规范等,以下合称“平台规则”)。您可以前往燃旅视频app相关功能页面内查询上述平台规则。

 

1.3您保证您不是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文化和旅游部及各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等相关主管部门公布的警示名单或网络表演(直播)行业主播黑名单中的人员,且有条件、有能力、有资格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主播义务及责任,同时该等职责及义务的履行不会导致您违反任何对您有约束力的判决、裁决、合同、协议或其他文件。本协议对您构成有效的、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您对本协议下所有条款及定义等内容均已明确知悉,并无异议。若您不具备前述条件,请您立即停止使用本公司提供的直播及相关服务。

 

1.4您承诺并声明,您在平台开展的网络直播活动均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且不得以履行本协议为名义,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您所在地的相关法律规定的行为。

 

1.5 您认可,您与公司之间属平等的商事合作关系,不构成任何法律层面的雇佣、劳动、劳务关系,您无须遵守公司的劳动规章制度,公司亦无需为您缴纳任何社会保险和提供任何员工福利。

 

2.您的权利和义务

2.1您应按照平台要求完成实名认证,且提供的注册信息应当完整、真实、合法、有效。

 

2.2 平台有权基于您网络直播活动开展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内容质量、互动传播效果、直播活跃度、直播时长、内容稀缺性等)独立对您进行考察、评审,以酌情决定是否给予您一定的奖励或处罚。如公司希望与您就网络直播活动等事项进行深入合作,可由双方进行友好协商并另行签订合作协议。

 

2.3 您履行本协议的行为应符合法律法规、行业自律公约、平台规则及本协议之规定,公司有权依据前述规定对您的上述行为进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

 

2.3.1您不得利用公司提供的直播及相关服务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或者以弹幕、评论、互动等形式发布任何违法违规或违背公序良俗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i.法律、法规、规章、条例以及任何具有法律效力之规范所限制或禁止的内容;

       ii.色情、低俗、轻浮及裸露的音频及视频内容;

 iii.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或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言论;

 iv.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以侮辱、诽谤或其他方式侵害

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内容;

 V. 表演方式恐怖、残忍、暴力血腥、低俗,危害表演者自身或他人身心健康的内容;

vi.任何暴力和/或自残的内容;

 vii.任何危害或可能危害自身或他人生命健康、财产安全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利用

刀具等危险器械表演、高空攀岩等;

viii.怂恿、诱导他人参与可能会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危险或违法活动的内容;

ix.实施诈骗、欺诈行为的;

 x.以任何不当方式引导、诱导、要求用户进行打赏或投入金钱(或等价物);

 xi.利用人体缺陷或以展示人体变异等方式招徕用户的;

  xii.以偷拍偷录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xii.以虐待动物等方式进行表演的;

 xiv.使用未取得网络游戏出版物号的网络游戏产品进行网络游戏技法展示或解说,

或对该等网络游戏产品进行宣传推广的;

 xv.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或可能引发未成年人模仿不

安全行为及违反社会公德行为、诱导未成年人不良嗜好的;

 xvi.侮辱、诽谤他人,或在直播间肆意喧哗、辱骂观众或其他用户、挑起用户间矛

盾等;

  xvii.不当仪容仪态和行为方式的内容;

 xvii.不当评述自然灾害、疫情、重大事故等灾难等内容。

2.3.2未经公司事先书面同意,您不得在直播中植入任何广告或具有推广性质的内容。

2.3.3您有责任积极维护自身形象,营造良好的互动环境,在平台内外均不得作出有

损自身、公司及/或平台的品牌、形象、声誉的行为。

2.3.4您不得利用平台提供的直播及相关服务在平台内外进行任何违法违规的行为(

括但不限于吸毒、诈骗、赌博、非法转移财产、传播虚假信息等)或有悖于社会公德、

公序良俗的不当或不良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斗殴、嫖娼、出轨等)

2.3.5您承诺您不会冒用公司及/或平台之名义对外发布任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假借

公司及/或平台之名义,或者谎称自己是公司及/或平台工作人员进行商业合作、开展

培训等,亦不会夸大性或虚假性地宣传您与公司及/或平台之间的关系,包括但不限

于宣称您与公司及/或平台存在战略合作关系、联盟关系、投资关系或其他关联关系,

号称自己是平台的头部主播、重金培养打造的主播等等。

2.3.6平台鼓励原创内容。您保证您通过平台发布的内容、开展网络直播活动所形成

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图像、音频、视频和/或音频中的音乐、声音、对

话等,以下统称为“帐号内容”),均由您原创或您已获合法授权(且应含转授权);请

您知悉,未经他人授权擅自使用其享有权利之内容(如图片、音乐、影视作品、肖像

)的,可能构成侵害他人权益的行为,需要为此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4您认可并同意,您应为您违反本协议的行为及后果独立承担责任,除法律有明确规定外,平台不对此承担法律责任。如您实施了或平台有理由相信您实施了上述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平台抽查发现、平台收到相关投诉、监管部门反馈/通知等),平台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您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暂停支付收益、冻结/限制帐号部分或全部权限/功能或封禁帐号以及其他本协议第5.1条约定的措施,同时还有权保存您的相关信息并向相关主管部门汇报以依法追究您的法律责任。如因您的上述行为给平台造成了任何损失,您应全额赔偿平台损失,同时,应平台要求,您还应积极配合平台发表书面声明以澄清事实,以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

 

2.5 您应为自身树立积极、正面、阳光的公众形象(包括但不仅限于妆容、服饰与言行等),不得出现吸毒、盗窃、嫖娼、出轨、赌博、诈骗等违反法律法规、公共秩序以及其他影响您公众形象的言论、行为或事由,不得从事任何损害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及平台产品和品牌形象的行为。

 

2.6若您通过平台依约开展网络直播活动,则您有权基于其他用户向您赠送的虚拟礼物、完成平台下发的主播任务等情形获得相关收益,依据平台提供的提现方式和提现规则自行通过平台进行操作以提取上述收益。您认可并同意,平台有权依据平台的运营规划、经营策略等制定、修订相应的费用结算政策,为免疑义,基于各直播主播开展网络直播活动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内容质量、互动传播效果、直播活跃度、直播时长、内容稀缺性等)的不同,平台有权向各直播主播下发个性化的主播任务,主播完成任务可获得相应任务奖励,您在燃旅视频内产生的直播服务成果及/或收益将合并计算、汇总展示,您可在燃旅视频平台申请提现,当您在平台申请提现后,可提现金额均会相应减少,具体可提现金额和已提现金额以相关产品页面为准。为避免疑义,您理解并同意,您开展网络直播活动相关的数据及应获得收益的具体金额以平台系统所统计的结果为准。

 

2.7您同意,您应就本协议项下所获得的收益自行承担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等税费成本。如您通过特约服务提供商与平台开展合作的,则您同意按照与特约服务提供商另行签署的合作协议(具体协议内容通过“燃旅-我的-钱包-我的收入-直播收入-《服务条款》”、查看,以下简称“合作协议”)约定结算。您基于本协议可获得的收益仍依据本协议项下约定进行计算,但由特约服务提供商依据前述合作协议约定向您支付。您同意,特约服务提供商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前述合作协议就您在本协议项下获得的收入代征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及附加等相关税费,或代办相关税费的申报及缴纳。同时,如您通过指定第三方与平台开展合作并收取相应收益的,则您同意平台将按照您、平台与该第三方另行签署的协议项下之约定支付相应费用。

 

2.8 如经公司独立判断评估,认定您在平台待收取的或您已取得的全部或部分收益无效时,您承诺无条件支持公司的核查结果及相应决策,并积极配合公司进行款项冻结及/或相应退款;您同意公司有权在您于平台待收取的分成收益中冻结或直接扣除该等无效收益,如您的当期分成收益金额少于无效收益金额的,您应在公司发生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公司告知的方式补足,如您未按时补足的,则公司有权对您后续产生的分成收益予以冻结或扣除。收益无效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用户、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用户的消费费用,因您违法/违规而获得的费用,司法/行政机关要求退还的费用,用户使用非法收入、无权处分的收入或非平台指定方式充值的消费费用,用户使用作弊等手段获取的虚拟币/虚拟礼物,用户依法撤销其消费行为等。

 

2.9您认可并同意,为加强主播管理、更好地规范平台秩序及促进直播生态健康有序发展,平台有权根据帐号主体、运营内容等维度对主播帐号进行分类,以及综合主播帐号的运营内容、违规情况、粉丝数量、观播情况等因素进行动态计分,并有权基于此为主播的直播帐号设置、公开展示相对应的类别标识、级别标识,及将主播的直播间曝光、可享受的平台服务,相关权限/功能与其直播帐号的类别、级别相挂钩进行增减等调整。

 

 

2.10为向您提供直播及相关服务所需,平台会收集并记录您获取用户打赏、使用平台相关功能或服务中所产生的或相关用户(包括您)所提供的数据,包括但不限于您基于用户打赏所产生的收益、您的收益余额、您的消费信息及其他相关行为信息。

 

3.知识产权

3.1 您通过平台开展网络直播活动所形成的作品,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归属于您或原权利人。

 

3.2除非有相反证明,您知悉、理解并同意,为了使您的内容得到更好的推广,提高其传播价值,并提高您与您内容的影响力,针对您个人的人身形象(包括但不限于艺术形象、表演形象、广告形象、平面形象,以下合称“人身形象”)及身份标识(包括但不限于姓名、昵称、艺名、肖像、签名、声音、符号、动画图标等,以下合称“身份标识”)以及您的帐号内容,您同意授予公司及其关联方、控制公司、继承公司一项全球范围内、免费、非独家、可再许可(通过多层次)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复制权、翻译权、汇编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改编权、制作衍生品、表演和展示等权利),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在当前或其他网站、应用程序、产品或终端设备等,以下将您授权的上述内容合称为“授权内容”。您在此确认并同意,您授予的上述权利包括在与授权内容、平台相关服务、公司和/或公司品牌有关的任何广告、营销宣传推广和/或研究中使用和以其他方式开发内容(全部或部分)的权利和许可,为避免疑义,公司有权使用、复制和展示您的人身形象及/或身份标识,以及对授权内容添加商业标识、利用其进行其他开发或将其植入其他内容。同时,您确认授权公司有权以公司自身名义或委托专业第三方对侵犯上述授权内容进行代维权,维权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监测侵权行为、发送维权函、提起诉讼或仲裁、调解、和解等,公司有权对维权事宜做出决策并独立实施。

4.保密条款

4.1您应对您签订及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取或产生的保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保密信息包括与公司业务有关的,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的、非公知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经营信息、技术信息、工作人员及其通讯信息等,还包括您、其他用户及直播公会的相关收益信息、直播功能使用数据等。

 

4.2 您应严格遵守本协议,未经公司书面授权或同意,对公司的商业秘密不得:

 i.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进行传播、泄露(包括暗示);

 ii.为非本协议的目的而使用。

 

4.3因您违反约定使用或披露公司保密信息使公司遭受任何名誉、声誉或经济上的直接或间接的损失,您应赔偿公司全部损失。

4.4 以上保密条款并不因本协议的解除和终止而失效。

 

5.违约责任

5.1若您存在违约行为的,公司有权独立判断并视您违约情节的严重程度采取下列某一项或者某几项管措施追究您的违约责任:

 

 i.警示;

 ii.断开直播、拒绝您通过平台发布内容、删除您已发布的部分或全部内容;

 iii.限制/冻结您帐号的部分或全部权限/功能;

 iv.暂时冻结或者永久性地封禁/冻结您的平台帐号;

v.重置您帐号的实名认证信息;

 vi.将您的平台帐号永久性地删除;

 vii.拒绝您再次注册平台帐号;

viii.暂时中止您收益的结算和支付;

 ix.扣除或清空您帐号内的全部或部分虚拟权益及收益金额,作为您违约而应支付给公司的

违约金,如该等违约金不足弥补公司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向第三方支付的赔偿款、

行政罚款、公证费、鉴定费、差旅费、律师费、诉讼费等合理费用)的,您还应继续赔偿;

 x.单方面终止本协议,终止双方基于本协议的所有合作事宜,不再支付尚未支付的收益费

用,同时您应向公司退回所有已支付的款项。

 

5.2如因您的任何不实陈述或保证,或因您违反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或因您对第三方的侵权行为或违约行为,导致公司面临任何索赔、承担任何责任(如行政处罚等)或遭受任何损失,您应当采取适当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与该第三方协调解决纠纷、采取公开声明消除影响等),保证公司免受上述事由的影响。在该等情形下,公司就其因此所受损失保留向您索赔的权利,如您的违约行为遭到媒体曝光,导致公司遭受不利影响及/或公关危机的,您应积极配合公司发表书面声明,澄清事实并向用户和/或公司道歉。

 

6.协议的解除、终止

6.1 您理解并同意,公司在本协议项下提供的直播及相关服务是按照现有技术和条件所能达到的现状提供的,公司会尽最大努力向您提供服务,以确保服务的连贯性和安全性。但您亦知悉并认可,公司不能随时或始终预见和防范技术及其他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因不可抗力、网络原因、第三方服务瑕疵、第三方网站等原因可能导致的服务中断、不能正常使用服务以及其他的损失和风险;此外,除前述情况外,公司有权视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交易安全、运营规划等具体情况单方中断、中止或终止本协议项下部分或全部服务,并将以平台页面公告或其他适当方式向用户发出通知(而不再另行单独通知您)

 

6.2无论本协议因为任何原因终止的,对于您在公司平台帐号中的全部数据或您因使用公司平台而存储在公司服务器中的数据等任何信息,公司可将该等信息保留。

 

7.关于通知

7.1公司可能会以网页公告、网页/弹窗提示、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常规信件传送、向您注册的平台账户的管理系统内发送站内信等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向您送达关于本协议相关的各种通知、提示等信息,该等信息一经公司采取前述任何一种方式公布或发送,即视为送达并对您产生约束力,请您务必及时关注。

 

7.2若由于您提供的电子邮箱、手机号码、通讯地址等信息错误,导致您未收到相关通知、提示等信息的,您同意仍然视为您已经收到相关信息并受其约束,一切后果及责任由您自行承担。

 

7.3若您有事项需要通知公司的,应当按照公司对外正式公布的联系方式书面通知公司。

 

8.争议处理

 

8.1本协议的成立、生效、履行、解释及纠纷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

 

8.2本协议签订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东城区。若您和公司之间发生任何纠纷或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功的,双方均同意将纠纷或争议提交本协议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9.其他

 

9.1为了向您提供更好的服务,或者基于法律法规规定、主管部门要求、业务开展情况等因素的更新与变化,公司有权在必要时修订本协议及/或平台规则的内容,修订后公司会通过平台发出修订后的版本,并将修订后的版本通过本页面进行公示或者通过网页公告、站内信或其他适当的方式通知您修订的内容,以便您及时了解本协议的最新版本。如您于该等修订内容生效之后仍继续使用公司提供的直播服务,即视为您已同意接受该等修订内容;如您不接受修订后的相关内容,请您立即停止使用相关服务。

 

9.2 平台规则的其他约定与本协议存在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

 

9.3本协议所有条款的标题仅为阅读方便,本身并无实际涵义,不能作为本协议涵义解释的依据。

 

9.4本协议项下公司、平台或相关产品、功能名称、协议名称变更的,不影响本协议的履行,以实际变更后的为准。

 

9.5若本协议之任何规定因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抵触或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认定而无效或不可执行,则在不违反法律的前提下,这些条款将按照尽可能接近本协议原条文意旨的原则重新解析,且本协议其它规定仍应具有完整的效力及效果。